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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谦南特别惋惜地凑过来看一眼她的手机,说:“好歹接一个?给点面子。”
温凛暗自抵住下唇,没有回答。可他也没有再打。
杨谦南斜眸觑她,用食指轻轻地摩挲她手腕内侧,目光柔柔地亮起来:“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温凛被他缠缠绵绵地揉着手腕,心里想,这段关系里,真的没必要讲什么骨气。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早就默认她同意。
那晚她破天荒地,点了一大盘马肉沙拉。
温凛把生肉片吞下去,混着鲜血般的红酒,有一种嗜血般的快意。杨谦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权当在看她表演。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么多,生的熟的荤的素的,不给胃留尺寸之地。他见她风卷残云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应生,把她点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独漏掉了那盘马肉沙拉。
温凛听着他报菜名,手里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来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将军的宝剑。落下来。
没等侍应生走掉,温凛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
她是很懂礼数的人,在安静的餐厅里,连哭腔都很淡,声音有股子压抑的平静,说了今晚第一句话:“杨谦南,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但你别让我撞见好不好。只要别在我面前,我都随你。”
小姑娘都已经在平静地跟他说“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他甚至有点兴味索然地想,下一句她应该要提分手了。
感情有时候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装傻的,像一台戏,剧本要两个人一起对。如果搭档只会对着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满腔爱火也难以为继。
你知道,都是戏。
但那天他是真的入了戏。
杨谦南笑笑说:“我也没干什么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给她递了块餐巾,心疼地帮她擦眼泪,越擦越多,无奈道,“你人这么聪明,看不出来我有没有做什么吗?”
他很少在人面前作解释,更不用说告饶。这大约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这么窝囊,像个低幼儿童一样给她作保证:“我不帮她的忙了,行吧?”
温凛至今也不知道钟惟要他帮什么忙。那不重要。
她确实很聪明。聪明人都会举一反三,想到随便一个女人都能用这种法子和他做皮肉交易,那他从前是什么作风,也就不言而喻。
温凛哭到走出餐厅还伏在他怀里。杨谦南隔着厚厚一件外套和衬衣,还能感到肩上一片热乎的湿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里叹气,怎么把小姑娘弄成这德行呢。
他迫切希望她高兴一点,摸着她的脑袋,像欺负小孩子似的,虚虚朝外一指,附耳对她说:“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温凛打了他一巴掌。没敢打脸,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几个人在看他们,然而再老头的男人心里也住着个小孩子,杨谦南仿佛化为真正的低幼儿童,兴高采烈地捏她的手,嗓音耍着花腔:“要不要找个隐蔽点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温凛怀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她拉进怀里,俯一点点身,温柔地蹭一下她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绵柔:“怎么样?要不要?”他说着“要不要”,嗓音渐渐地放低放柔,干咽了一下,然后就渐渐侧过了脸,吻她的嘴唇。
她哭了一晚上,整张脸都有点水肿,嘴唇好似也被泡软了。
又热又软,唇上残存几分红酒泛甜的涩味。
他很认真地品尝,认真到,连他的承诺都听起来像是真的:“凛凛,你别怕。我这辈子,总不会有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杨老板:哄到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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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BGM应该是这首:「宁为他跌进红尘,做个有痛觉的人。」
瞄了眼昨天的评论区,怎么说呢,唉其实不用这么担心凛凛的。我凛是个有野心也有能力的姑娘。我们还是担心担心楼上那位除了撩妹什么都不会的杨老板吧,出手还这么败家,以后我凛养不养他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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