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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封谨此时要前往的房康郡,便有一处三十年前,法家弟子申到响应法家的号召,成功建立的书院,叫做天常书院,取的就是“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这两句法家核心思想的观点。
当年法家虽然事实上是被儒家强势逼出了中原腹地,但他们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所以“主动前往蛮荒之地,教化蛮夷”这句口号一定是要时时刻刻都挂在嘴边的,并且哪怕是表面功夫也一定要做一做,因此书院里面一定是会有少数民族学生。
但是,若是真的对适龄的少数民族学生用常规的要求来考核入学的话,只怕所谓的教化蛮夷就是一句空话了。
说实话,当时的中原文化,确实是要远远领先于其余的边角地带。汉人子弟受到的教育,也确实要好一些。
因此,法家分布在中原边角的所有书院,在招收外门弟子的时候,要求就会放宽一些——这种行为和林封谨穿越来之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可以额外获得加分的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林封谨很悲哀的发觉了各大书院都对自己这个大龄童生兴趣缺缺的时候,他就从前世的高考衍生出来的各种作弊手段里面获得了启示,于是选择了最有效并且最无耻的那一种。
那就是改户籍……以当地的硐蛮身份去天常书院报备——尽管十七岁的童生就仿佛是三十七岁的剩女那样不受欢迎,但十七岁的硐蛮童生,则就仿佛是二十七岁的艳丽丰满少妇,还是有几分可以怜爱之处的。
所以林封谨现在,便已经算得上是天常书院的弟子了,尽管弟子的前面严格地说起来,还要加上“未报备”和“外门”两个状语,但无论如何,还是总算在开学之前找到了下家,说实话,这样的行为真的是和女人二十九点九岁的时候将自己嫁掉一般仓促,但也是势在必行,否则的话,就白白的蹉跎了年华了。
※※※
这一趟出门,林封谨也没有带多少人,一个书童和四个护卫是必须的,林德也是要一起跟随——这一头来自于草原上的狼,更是身心都受到了重创,整个林家只怕也只有林封谨才可以将他驯服。
除此之外,林德脖子被重伤的时候,照顾他的柳枝也被带上了,因为林德觉得这个女人还不错,温柔体贴不说,屁股和腰肢看起来都很好生养,柳枝出了私奔的那档子事情以后,也备受欺凌,巴不得有个遮风挡雨的男人,两人自然是一拍即合。
因为很多河道还没有解冻的关系,所以一干人只能坐马车前行,林家当年跑商万里,各条道路都是极熟的,知道这一路上都没有什么凶险处,也就很是放心林封谨的安危。
本来房康郡地处偏僻,该是有些混乱动荡,却是有法家的书院坐镇整整三十年,在当地教化民众,无论是蛮人还是汉人当中威望极高,因此盗匪也要少很多,安全自是不用担忧。
所以林封谨三月十四带着老头子的唠叨和姨娘们的关切出发,四月十一就入了房康郡,又从郡城处的学正处得知:因为今年天象异常,大雪封道,所以书院的内门弟子开学时间从三月十二延长到四月十五,外门弟子则是从四月十五延长到五月一日,若有延期的,那么根据籍贯而定来给予惩罚。
所以林封谨便放慢了行进的速度,一路上开始游山玩水,顺带看看有没有什么特产方便做做生意赚赚路费的。
这个时候官府并不鼓励外出打工,旅游之类的,只有官员有外出的特权,否则的话,百姓都要开“路引”,否则只能在一个乡内的几十里活动。一辈子没有出过县老死在乡下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
当然,此时交通又不发达,又不准人到处流动,那么生活必需品的交易怎么办?通常是赶集,但集市也往往是初一十五的时候才开,再说还有腿脚不便走的动道的,这期间油盐火蜡短少了怎么办?
所以,也就有人瞄上了这个商机,便有了货郎这个职业走村过乡,类似于现在的流行性的小卖部,什么针线,纸张,火蜡,油盐都会捎带一些来卖,生意往往很好,送货上门嘛。不过风险也大,主要是辛苦,其次是危险容易遇劫。
林封谨他们一行人本来就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来,加上又喜欢探幽览胜,好在请的向导黄老汉也是个“地里鬼”,之前家里拉饥荒的时候,曾经做过货郎,在房康郡走村穿乡做了十年,对道路十分熟悉,因此也不走官道,全是走的一些相对偏僻但是风景好的路线。
在距离书院还有四五天路程的时候,却是个大晴天,林封谨在当地的一处名胜地方珍珠泉游玩以后,贪着夕阳的温暖多赶了几里路,便错过了住宿的镇上。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这一路上虽然是硐人与汉人杂居,村庄却都是星罗棋布,根据驾车的黄老汉的经验,前面三里处就有一个硐人的村寨,硐人淳朴,在那里借宿一晚,花费反而会小一些。
这房康郡的地势并不是平原,却也不能用陡峭或者崎岖来形容,呈现在夕阳的光芒下的,是延绵不绝的起伏丘陵,这些带着温柔线条的丘陵表面是枯黄色的,不过凑近看的话,从枯黄的肃杀里面又已经泛出了点点的新绿。
在身后的丘陵上,还有农人撑住疲乏,在淡淡的炊烟味道里继续挥动锄头,在这贫瘠的土地上面一下一下的挖出梯田或者茶园的坎,他和他的先辈的人生轨迹此时重合在了一起,便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碌,同时在心中强烈地期盼着这一年的风调雨顺,然后在秋天从土地上拿走自己或多或少的收成。
看着这颇富有诗情画意的一幕,林封谨并没有生出来什么文人的感慨,他骨子里实际上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喜欢选择最快达到目的地的捷径。
对于很现实的林某人来说,就算是吟诗作赋,也一定是有着极强烈的目的性和好处,要么是用来谋取美女的芳心或者肉体,要么则是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名声,因此很是有些不耐烦的对着前面的黄老汉道:
“这路好像都永远都不完似的,景色也是单调得出奇,到底还有多久到地方?”
黄老汉呵呵的笑着道:
“拐过这座山头就到了,少东家。”
拐过这座山头大概也只花费盏茶的功夫,呈现在林封谨面前的,是一处依靠着山峦修筑出来的寨子。
这寨子当中的建筑都是干栏小楼的形式,以木制为主,上面覆盖了瓦片,类似于后世的吊脚楼。
通常情况下,楼上住人,底层关养家禽,牲畜,有的家境富裕的,底层还备有舂窝,磨坊等等,楼上的堂屋里面有火塘,在房屋的上方,多数都有富有当地特色的瓦当,看起来充满了异族的风味。
一干人又走了几里地,便已经来到了距离这寨子不算太远的地方。已经可以听到从那里面传来了丝丝缕缕的声音,仔细分辨的话,那是马骨胡,木叶,葫芦胡,梆子混合出来的乐声。
但是这夕阳下的乐器声却并不觉得悠扬,相反的是,落在林封谨的灵敏于常人数倍的耳朵里面,却是带着凄凉,悲哀,甚至是无法形容的绝望,就仿佛一个人自知必死以后凄厉的惨嚎!
“有些不大对劲呢。”林封谨皱眉道:“老黄,硐人吃饭都很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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