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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梅子真的像是在等我“胖一些再说”,再也不提让我去她家的事,只是常在小饭盒里装一些美味佳肴让我分享。可气的是我非但没有胖起来,似乎比过去还要瘦削。不同的只是唇上的一溜小胡须变黑了,它们长得长了,不得不用剃刀对付它们了。第一次使用剃刀是难忘的,因为下刀的那一刻是如此无奈,你不得不在心里想着他妈的,这一刀下去你就再也离不开它了。男人一动剃须刀也就意味着成熟了,小胡须将越刮越黑,如果是个连腮胡,那么不久还会收获一副铁青脸儿。成熟的青年,成家的日子。尽管因为各种原因,『操』劳,可恶的本职工作,一言难尽的o3所之类,让你男子汉的小腰细细的,肚脐那儿可怜巴巴地往下凹着,连稍硬一点的牛皮带都不忍往上勒,可你还是挨到了一个关键时刻。你得准备结婚了,结束美妙的恋爱时期。
我未来的岳母出现在小文印室里,这当然不是一种巧合。我现她胖胖的,一双眼睛正是梅子的杏眼之源。她站在那儿,两手合在胸前,不无认真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只一眼就把我当成了自家人,那种温情的目光是无法遮掩的。她叫我“孩子”,这使我心中有一股暖流潺潺流过,并将让我把这一幕长久地记住……事后我对梅子说,她像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你想象过我的母亲啊?”“是的,我想她就像我第一次见过的那样,胖乎乎的,心慈面软,笑着,一点都不陌生。”梅子的眼睛湿润了。
可是我凭感觉知道,事情并不会一帆风顺。我觉得有一股冰凉的风正从一座老宅里吹来,那儿是魔鬼徘徊之地。那些魔鬼在教唆一个脸庞瘦削的老男人,让他锁眉横眼地望过来,让我一抬眼就打个寒战。大概正因为如此吧,尽管未来的岳母也像梅子一样出了邀请,我还是没有走进那棵长了大橡树的院落。
在春天结束之前,我觉得o3所的头儿瓷眼越来越不怀好意地瞟人,他盯向我的眼睛里有一种屠夫相马的意味。阿莱告诉我,瓷眼已经找过脸上长红斑的处长好几次了,处长回来时见我不在,就一遍遍问我在工休时间都到哪里去了?阿莱从来不答。处长一直习惯并仇视着阿莱。种种迹象表明,我与梅子的事情瓷眼也知道了。这使我十分气恼。我对梅子说“这只是我们两人的事情,我不希望那个所里的人『插』手。而且,我恨瓷眼。”梅子一切都明白,她知道这是父亲在找人了解我的一切。她叹息,眼睛红了。
我第一眼看到未来的岳父也与预料中的差不多中等个子,偏瘦,脸庞稍长,像所有握有重权或曾经握有重权的人一样,腮部硬邦邦的。他目光生冷,毫无暖意。他是我从o3所走向文印室的半路上相遇的,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如此劳驾一位老人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尽管我一会儿就恨起他来。我们的谈话没法不突兀,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想有一次合乎情理的交谈。在他看来,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威是足以控制整个局面的,而丝毫不在乎我与女儿到底进行到了何等地步。他是一个中心,其他一切都得围绕着他旋转,所以其他人的牺牲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我在后来、也是在当时的判断。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否决权一旦实施了,对自己初恋的孩子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而且他的理由在我看来是极其粗陋和卑劣的,甚至……有点下流。他只觉得我是一个东部乡野里来的单身小子,在一座城市里没有任何背景,属于被橡树路收留和怜惜的人而已。我想梅子不会不对他讲许多,他只要认真倾听就不难弄懂自己犯的错误有多大。白搭,这样的老人是不屑于细细倾听年轻人讲话的。这样的老人因为有了那样的经历,下半辈子也就得自以为是地打完算完。
我不知怎样努力压抑自己才没有骂出来。事后证明我这样做是对的。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这对我来说也是致命的损伤。我在那个尴尬的、令人无比气恼的现场,最后想到了可爱的梅子。是的,一切只能取决于她。别看她小小的身个,温柔过人,可是我想知道她的坚忍和毅力到底会有多大。她的执拗会最终解决问题的。
这种预计和前瞻对我来说并不难。我说过,我是一个经历复杂的青年。这一点她的父亲很快就会搞明白。简单点说吧,如果没有这两下子,还能把你闺女搞到手吗?你觉得自己院子里有一棵大橡树,住了人家牧师的房子,也就了不起了?你住这样的房子到底有多少合法『性』,还要另说哩!而我时下娶你的女儿,却是完全合法的。
后来事情尽管费尽周折,但一切都如同我之所料。总之我颇为坎坷地得到了一个梅子,也得到了一个永远不能休战的岳父。这也是命中注定。
四
结婚前后的幸福不必说了。需要说的永远只是那个硬邦邦的老岳父。问题甚多,只说我们的新房吧。
梅子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多好啊,爸妈都讲了,我们的小窝就安在他们那儿。反正他们房子大得住不了,爸说厢房连同阁楼的一半都可以让给我们住。我没有做声。
“我们好好计划一下吧,布置起来会很好的。厢房有一个通道,那是一个楼梯,它与阁楼相连,住起来方便极了……”梅子眼睛望着远处,她已经在想象属于自己的居所了。
我摇着头。
“怎么?”
我说“我们可不能住在橡树路上。”
“那可是最好的一个区啊!多少人做梦都想挤进那里呢,哪怕是一个窄窄巴巴的地方,也比住到其他街区好啊……”
我还是摇头“住到那里我会做噩梦的。那不是我住的地方,我不习惯待在那么安静那么干净的地方。我们应该像其他刚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去找自己的小窝。”
“可是爸爸妈妈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不放心我们。他们说了,先住这儿,将来我们有了更好的地方,可以搬过去嘛。一家子就该住在一块儿,这多么方便、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将来还是要搬开,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另起炉灶。找一个我们自己的地方吧,我们要自立,哪怕是简易楼、一室、公共卫生间的那种也可以。从头开始吧,这更合乎情理……”
梅子说服不了我,但也没有迁就我。岳母循循善诱,岳父却是以不可动摇的权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耷拉着眼皮,可能不愿正眼瞧我,也可能早就厌弃了我这副单薄瘦削的身材,只声音低低地说着。他的声音有时微弱到极点,你好费力才听得清,不客气讲,有时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人才能出的声音“简单收拾一下厢房吧,简朴些就行。条件就是这样了,将就一下吧。”
他故意不睬我的意见。我不相信他会一点不知道我的意见,然而他就可以装作闻所未闻,以肯定的不容任何置疑的口气下达指示,并且其中不乏嘲讽的意味。我说了一句带脏字的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走着瞧吧。
我一连多少天在城区东部——即吕擎的四合院东边不远的『乱』哄哄的街区那儿找房子。我想承租一处再说。还有,这个地段离吕擎的家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条件之一。我与吕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对我来说,这家伙有魅力。庄周也有魅力,可是庄周住在橡树路的中心。我得靠一头。几天的寻找我算知道了什么叫城市贫民,他们住着怎样的屋子。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市民住的小屋远比大山里的穷人还要差和脏。棚户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些最不入眼的区域都藏在了城区的深处,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内脏或伤疤?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比喻。说实在的,让我住在这样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勇气。我只想找一处一般化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能够看得上眼的公寓楼。
可是事情绝非那么简单。吕擎和阳子都给我出主意,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我们两人的所在单位申请房子,这可能晚一点到手,但总比从大街上自己找房子好得多。我于是找了处长。处长搔着脸上的红斑说“哧!”尔后即无下文。我又对梅子说了这个意思,她未置可否。
小鸟总要找到一个窝才好下蛋吧,梅子表面上不急不躁的,心里可能早沉不住气了。她明里对我一百个不赞同,暗里却在和父母争执。多么好的姑娘,这足可以预示,在今后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关键时刻她会与我站在一起的。
果然,梅子到自己单位要了房子。那是一处两居室加一厅的公寓,地段离她家不算太远,可惜要顺利轮到她,恐怕非要三年两载不可。好在这时候硬邦邦的岳父出面了——事后我才知道这是他老人家的威力,他找了女儿单位的某个人,问题于是迎刃而解。
一切都不在话下了,小窝有了即具备了全部。幸福这东西铺天盖地而来,让我一时无法消受。不过我还是没有忘记凹眼姑娘,在心里念叨过三两次,然后就准备结婚了。使我稍稍安慰一点的是,我稍早从庄周嘴里知道了,她最爱的是那个业余写诗的人——脸『色』苍白的不幸青年,而不是我。那个人先到,也先走了。但凹眼姑娘毕竟也爱过我,这个需要谨记——人一生需要谨记在心的事件不多,这应当是一件。结婚吧。
我们没有在橡树路安家,事后愈加证明,这是最为正确的选择。我只身一人来到了一座城市,真正是一穷二白。正像俗语所说,我连一根钉子都没有。可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终悬挂起拉拉杂杂的家当,有家有口的,一年之后还生了一个小孩。
我们后来给小孩取名小宁。尽管住在极普通极简单的居所里,却一点都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幸福,没有影响到我们以较快的度生下了自己的小孩。他健康,聪明,漂亮,顽皮,茁壮成长。当然这是后话了。
阳子那时对我们这么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些吃惊。因为他是一个单身汉,一张白纸,对于任何刚刚画上的美丽图画都会大惊小怪的。吕擎则开导阳子说“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男女只要真正相爱,咔嚓一下,孩子就怀上了。”
岳母欢天喜地。岳父乐得合不拢嘴,却对我多了一分仇视。这是我后来才现的。
深夜,我们待在简单明了的小窝里亲热,幸福得不得了。我会小声对在她的耳边说嗯,我捉到了一个小仙女。
《走失的王子》
一
庄周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其中丝毫没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出身高贵,没有恶习,仪表堂堂,令人追慕,诸如此类。这样的评价当然沿用了古老的标准,而且其中有着令人厌恶的势利和偏见。即便是如此,连吕擎这种极为挑剔的人都从不否认庄周的优秀。他们来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经说橡树路上居住了三种人纯洁的人,平庸的人,邪恶的人。依照这种划分,我想庄周肯定不止于纯洁。我还在心里问那么岳父一家呢?他们属于哪种人?我渐渐现这儿还有第四种人——介于平庸和邪恶之间的那种人,比如岳父……我对岳父惟一的也是无法言喻的感激之情,仅仅因为他是梅子的父亲。
有一个场景加强了我对“王子”的印象。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来,我正匆匆穿过通往橡树路的一条街口。雨丝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变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挡着头和脸。这时我看到左前方一个健壮的汉子正和另一个人推推拉拉,那个人瘦小,当然推不过他。高个子硬是把身上的风衣给小个子裹上了——原来对方是个中年『妇』女,她只好揪紧了风衣道谢,走开了。健壮的男子身穿浅『色』的西装,这时全部暴『露』在风雨中,一阵阵疾雨把领带吹了起来,把一头有些拳曲的浓吹『乱』了。天『色』骤然暗下来,一道闪电划过,使我正好看清了那个男子是庄周雨水洗亮了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闪烁有光,两条剑眉、开阔的额头……他毫无畏惧地迎着风雨往前走,当时并没有看到我在十几米之外注视这一幕。他走开了,整个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风雨中的白杨。这一瞬间的印象长时间地留在了心头。
关于他的故事断断续续听了许多。大半都是结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夸张和演绎。比如说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绝不是一个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家伙,相反却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和乐于助人。他有情而不滥情,对那些明确对自己表示了爱慕的女『性』,都能给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谢。有一个着名的京剧演员,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样,清纯高傲目无下尘——她来这个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负责人恰恰就是庄周。他让她一见钟情并且再也没有忘怀,后来曾几次暗中赶到这座城市……他们的故事之所以没有继续下去,主要就是因为庄周早在一年前与一个叫李咪的姑娘结识了。
李咪是一个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好好爱护。据说庄周像对待一个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样宠着她。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不少人对庄周好奇的同时,也极想看看李咪是怎样一个人物。有人看过了就说当然好;不过也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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