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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我发现厨房里这一片狼藉的时候,他还蜷在书房里的另一片狼藉当中浅睡。对此也无可奈何,我只能收拾了厨房,再拿上扫帚去书房叫醒他。除夕的早上,为了增进他的食欲,我特地跑了趟最近的养蜂场,提回了三斤蜂蜜。回家途中经过一个卖宠物的地毯,无意间瞥到铁笼中四处乱窜的小白鼠,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从前秦森还是a大生科院的教授时,因为实验需要,总是要在家里养殖小白鼠。如果我没记错,搬到这座城市来的时候,我也一并带来了他留下的养殖设备。只是这几年他清醒的时间少,不论是我还是他,都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养殖这种实验用鼠。考虑再三,我买下了两对小白鼠。带着蜂蜜和小白鼠回到家,推开书房的门,果不其然发现秦森还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沙发底下躺着他的马克杯,我早晨出门前替他冲的牛奶泼了一地,他却浑然不觉,只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写着手里的东西,飞快地写满一页后便将那张纸用力地撕下来扔到一边。如此循环往复,好像乐此不疲。我把装着小白鼠的笼子搁到他身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敷衍性地抬眼瞟了眼我搁下的东西,他不过一秒就收回目光,等意识到那是什么,却又很快重新将视线挪回来。他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四只小白鼠,表情麻木了许久,才缓慢地伸手,将食指送到其中一只趴在笼子边使劲啃咬铁笼的小白鼠嘴旁。它注意到有东西靠近,便小心地探了脑袋过去嗅嗅,然后挪了挪身体,转而啃起了秦森的食指。他垂眼看它,微不可闻地哼笑了一下。接下来直到年夜饭前,秦森都在研究这四只小东西。他把书房里的小圆桌搬到沙发前,将铁笼摆上桌面,自己则如常缩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我给他冲的蜂蜜水,裹着羊绒毯一动不动地观察它们。晚上我喂他吃东西,他也没有拒绝。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铁笼里的小白鼠那儿,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再晚些的时候,我独自到客厅打开电视,抱着棉被缩进沙发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直播。其实以前我从没有看春晚的习惯。倒是遇到秦森以后,受到他的影响,才让春晚成了每年除夕夜的固定节目。可惜自从他开始不清醒,每年的除夕夜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电视面前。或许是白天太累,这天我没有等到凌晨,就窝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了。半夜听到有人走到客厅的动静,从脚步声来看,应该是秦森。他来到沙发前,似乎是站了一会儿,然后悄无声息地坐下,小心抬起我的脑袋让我枕在他腿上休息。脸颊蹭到他身上披着的羊绒毯,我困得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还在黑暗中看着我,没有睡。“秦森……”我轻声叫他,“我们再要个孩子吧……”意识混沌不清,我不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真的发出声音,“我想再要个孩子……”他大概是没有回答的。好在我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从三年前的今天开始,他突然的发病就证明了这一点。从我们失去我们的大年初一的早晨,我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吵醒。电话子机摆在沙发一头的小方桌上,恰好我的脑袋枕在这边,因此更觉得响声震耳欲聋。脑袋有点发沉,我从微烫的被窝里钻出来,撑起身伸手去拿子机:“您好?”“不太好。”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还有轻微而匆忙的脚步,听起来对方似乎正在疾步走动,“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你比平时起晚了三个小时。”我将垂到脸边的头发捋到耳后:“秦森。”扭头看看四周,没有在客厅里找到他的身影,“你出去了?”回应我的是电话那头和书房方向几乎同时出现的一声巨响。下意识地回头往书房那儿看,我也终于得到了秦森在电话中的回答:“没有,我在书房。”“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掀开被子从沙发上下来,我趿上拖鞋走向书房。“因为我知道你被我叫醒的时候会露出什么表情。”他语速飞快,答得理所当然,“言归正传。四十分钟前有一对老夫妻在a区公园遭到‘敲头魔鬼’的抢劫,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我刚跟曾队长通过电话,他的意思是只要有监护人陪同,我就可以过去。”说完他刻意停顿片刻,把对我的称呼换成了那个法律上的专有名词,“所以监护人,我们最好快点出发。”推开书房虚掩的门,我不出所料见他正对着我直挺挺地立在书房中央,手里握着他的手机,好整以暇地迎上我的视线。他穿了件衬衫打底,外头套着灰色v领毛衣,衣袖捋到手肘处,露出精瘦的小臂。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袜子是完整的一对并且没有穿反,不论是衬衫的纽扣还是深色牛仔裤的文明扣和拉链,甚至就连皮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应该还洗了个澡,头发看起来还有些湿润,脸色也被水汽蒸得稍有血色,以至于黑眼圈都比往常要浅上一些。“看来你已经换好衣服了。”我说。不仅是他自己,书房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他把几台书架挪了位,这大概就是刚才他制造出响动的原因。而昨晚我睡前看到的满室狼藉已经被收拾干净,胡乱摞放的书本被有序地码回了书架,脏兮兮的地毯消失了踪影,两床被褥整齐地叠放在沙发上。实验用鼠的养殖箱被他从阁楼翻出来,擦干净摆在了靠近墙角的最为阴凉干爽的位置。那四只小白鼠已经搬进新家,正撅着屁股一个劲地刨木屑。说实话,这实在过于反常。但很显然,秦森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至少不能吓到老人。”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无言以对,只从卫生间取了吹风机过来:“坐,把头发吹干。”恐怕没有料到我的反应,他站在原地神色颇为古怪地看着我,直到我走上前把他拉到沙发边,拽了他坐下。他不像往常那样等我帮他,而是拿走了我手里的吹风机,自己将头发吹干。我等在一旁,等他关掉吹风机,才拿过它准备离开,“我去洗漱。”“我看到灶上煲了鸡汤。”秦森在这时煞有其事地开口,“如果你是准备煮鸡汤面,可以先把水烧开。”禁不住顿住脚步,我回头看他:“你饿了?”他平静站起身与我对视,如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蜂蜜水的作用。”于是我给他煮了一大碗面条。和他面对面坐到餐桌边吃早餐时,我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他,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状态。毕竟他昨天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很难想象一夜之间他就清醒了过来。然而他仅仅是专心致志地享用着鸡汤面,没有表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一早就注意到我在留意他,因而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可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咀嚼生菜的时候,他把自己碗中一块去了皮的鸡胸肉夹到我碗里,而后又低头灵活地用筷子给另一块鸡胸肉去皮:“我们基本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观察的机会还有很多,所以你现在最好快点吃面,不要等我吃完了你还没有动筷子。”话音落下,他也完成了手里去皮的活,将那块鸡胸肉也扔到了我的碗中。这是他生病以前经常会做的事。他知道我喜欢吃鸡胸肉,也知道我讨厌鸡皮,所以每到吃鸡时都会把鸡胸肉上的皮去了再给我。我已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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