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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没有我重要呀!”青霏终于逮到机会了,朝朱雀吐吐舌头。
朱雀一愣,本能地想挥拳过去,一看不弃蹙眉望着自己,眼眶里充盈了泪水,饭也不吃了,噌地一声朝外面跑去。
“别走……”
不弃话没说完,朱雀已经没了影子。
“这狼崽子脾气还真大……”青霏认识到玩笑开过了,有些愧疚。
绮罗二话不说就往外走,“我去把他追回来。”
不弃也没想到朱雀就这么跑了,没心思再聊什么婚事情事的,跟青霏坐在火锅前说了些没营养的话,便散了。
晚些时候绮罗回来,说跑遍了整个皇宫,也没找见朱雀的影子,不弃有点难受,安慰自己道,大约过几天他的气消了就会自己跑回来吧。
第二天一早,不弃的脸终于消了肿,来伺候她早膳的宫女只有踏雪一个人。
“小蝶呢?”
踏雪眼睛一红,登时就哭了起来,“昨天晚上本来是我值夜,我染了风寒,便叫小蝶替我去。结果今天早上一起来,便听说小蝶被公主杖毙了。”
杖毙?那个喝了两杯酒便会迷迷糊糊,讲起文淑皇后的典故绘声绘色,盼着有朝一日能近身伺候公主的小丫鬟没了?
“怎么回事?只不过值夜,又不是在内殿,怎么会冒犯公主呢?”
踏雪掩面抽泣着,“她们说,小蝶趁着值夜的时候私会男子,被赏月回来的刘家小姐撞见了,那男子会武功,跑得很快,刘家小姐只抓到了小蝶,又把此事禀告了公主,公主便命人把小蝶杖毙了。”
刘采薇?昨夜私会男子的人明明是她,一定是迷糊的小蝶撞破了她的丑事,她才反咬了一口,逼着朝华公主下了杀手。
“我跟她们说,是因为我突然生了病,小蝶才替我值夜的,不可能跟男子约会,都怪我,要不是我,小蝶她就不会……”
不弃怜悯地看着她,如果不是踏雪突然生了病,被杖毙的那个人就是她了吧?不弃替她擦了脸,才让她和绮罗捧着备好的礼物去绯云馆拜会朝华公主。
不过几十步,就走到了绯云馆前面,两层小楼,朴素得紧,跟寻常贵女住的差不多。有宫人进去通传,不一会儿便来人领着她们进去。
“臣女拜见朝华公主。”不弃行了礼,站起身,才发现刘采薇也在。
再看坐榻上的朝华公主,妃色常服,相貌尚算可人,手边摆着一本老旧的《大藏经》,淡淡看了不弃一眼,“还是初次见到熙宁姐姐呢。”
刘采薇微笑道,“我今年十五,朝华今年十六,熙宁尚未及笄,在我们三个中是最小的呢,你该叫妹妹才是。”
还没等不弃开口,朝华公主便道,“很快熙宁便是我们的嫂子了,提前叫一声姐姐也算见礼了。”两人看起来很熟络的模样,不弃想,说不定朝华知道刘采薇的事,才痛快杖毙了小蝶,想到这里,心中又是一痛。
“我听说,父皇给熙宁和六皇弟赐过一次婚,怎么又把你赐给二皇兄了?”朝华公主皱起眉头、若有所思,倒不像是故意在揭不弃的伤疤,而是真的很困惑。
“你是因为去了皇国寺,现在整座宫里的人都知道,冯家有一个令二殿下不能自持的熙宁县主。”刘采薇这话,羞辱之意就昭然若揭了。
“二皇兄长期住在民间,想来不拘于皇室这些虚礼。”朝华公主淡淡将刘采薇的话揭过。
刘采薇见状,便转向不弃,微笑着将她面前的果盘递到不弃跟前,“熙宁妹妹怎么不说话了?我跟朝华自幼便相熟,许久没见,一说起话便停不下来。”
“熙宁,你喜欢二皇兄吗?”朝华突然问道。
几番言语下来,不弃觉得朝华公主也许是宫里少有的真性情的人,但经过很多事,她已经没那么冲动了,便说了一套烂俗的外交辞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熙宁只是一个闺阁女子,情啊爱的,还不太懂。”
不弃说完,意味深长地望向刘采薇,这会儿在这里装高贵,背地里不知道吃了苏青雩多少红烧肉。
刘采薇这边不动声色,朝华脸上本来就少的笑容却是彻底没了,“如此。”
旁边的宫人见状,走上前道,“公主,诵经的时辰到了。”
不弃和刘采薇识趣地起身告辞,朝华冷淡的吩咐宫人送了些回礼,又道下月初一她们随自己一同去皇国寺小住,在那之前不必再来请安了。
不弃一一应下,带着绮罗退了出来。
活在这样的地方,可真是累啊!痴情的皇帝,无情的皇后,古怪的公主,乖张的太子,腹黑的孟曜……
这一天夜里,不弃的脑中突然萌发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等朱雀一回来,就带着他离开帝京,跑到北疆,跟冯哥住在一起,管他什么宫廷争斗,管他什么皇帝赐婚。
日升日落,转眼间,不弃已经在皇宫里住了十几天。
这十几天的时间里,不弃不必向皇后和公主请安,除了每天跟着女官学做女红,大部分时间都在计划着的北疆之行。
而孟曜,自从那夜之后就没有再找过不弃,那夜的事情越发像是一个梦。但有一天尚宫局突然送了二十几个礼盒过来,说是二殿下给熙宁县主的东西,从金银玉器到绫罗绸缎,从干果肉脯到民间玩意,一应俱全,一时间把不弃的小院子填满了。
在这些东西中,不弃意外地发现了一枚手表,那表盘精致,背面刻着几个英文字母“rolex”。
不弃的心飞快地跳起来,孟曜什么意思,难道他也是穿越男,并且猜出了自己穿越女的身份?不对,这手表是女式的,不可能是孟曜自己的,或许孟曜上辈子是女的,也不对,魂穿不可能把手表带过来……不弃的脑子快乱成一团浆糊了。
☆、绑架
“这手镯好奇怪。”绮罗见她望着手中的表发呆,便凑过来看了一眼,“这颜色,比金银都好看,二殿下对你真的用心。”
“你喜欢吗?”不弃将手表戴在手上,很合适,上辈子没钱买劳力士,没想到穿越到古代竟然戴上了,“这东西合我眼缘,就不送给你啦,等下回我遇见孟曜问问他哪里得来的,给你买一个。”看着绮罗欢欣的目光,不弃深感自己上上辈子可能是个渣男,这两世才被罚做弃妇。
“下次见面,可能是你和二殿下的洞房之夜了。”绮罗嘤咛一笑。
这样啊,那可能见不到了。
不弃躺在床上,映着宫灯的光亮轻抚那块手表,念着她早已忘却的现代社会。那时的她会攒两个月的工资买一个驴牌包包,每天早上都是楼下吃一碗小馄饨,留学的时候每周都去快餐店打工,也是在留学的时候认识了家境殷实的渣男,嫁给了她,一起回国一起找工作,生活渐渐好起来,她每年远行一次,她给自己买很多书,无聊时在天涯上看别人的悲欢离合天雷滚滚,从没想过有一天狗血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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