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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好的脸和心一起烧起来,下一秒,叶之南倾身,拈去她颈间被红宝石项链卡住的一根碎。

  郑好心一震,脸热得烫,惶恐地躲开了他的眼神,听到他说:“项链很精致。”

  郑好搅着手指,鼓起勇气:“谢谢叶师兄。”

  叶之南看她一眼,郑好改口说:“谢谢叶总。”

  郑好精心打扮过,白色吊带裙,外罩真丝衫,如小鹿般惊惶。叶之南蹙眉,他要听的不是这个。郑好没说项链是不是乐有薇的,或是借她的,但跟那晚在逸庭轩江天送出的那条很像。今天下午,郑好一进场,叶之南就看到她戴了项链,郑好从没打扮得这么隆重过。

  拍卖会上,叶之南不禁看了好几次,此刻面对面,更是越看越像,他心下一松。乐有薇很爱惜别人送的礼物,收到就立刻拆开,她总说礼物是用来享受的。这条项链不便宜,若是江天所赠,乐有薇却转送给郑好,看来那小子不如自己以为的重要。

  郑好察觉到叶之南神色的变化,正慌乱,叶之南笑道:“你今天又来捧我的场,谢谢。”

  郑好开心又忐忑:“乐乐也想来,刚才她还问起你呢。”

  叶之南顺着话问:“她还在安徽吗?”

  郑好唉声叹气:“她早上找人借了雨靴,从山里蹚出来了,紧赶慢赶,照说能到。叶师兄,叶总,你别见怪,她可能是堵在路上了。”

  叶之南闲聊一般:“她说去安徽找货。”

  “对,是紫檀八仙桌,好像是明代的,但是客户不好说话,山路也不好走。”郑好见叶之南盯着她,多解释了几句,“乐乐昨天就订了花篮,她肯定很想捧你的场,没赶到,你不要怪她。”

  叶之南从郑好口中套出他想知道的,跟她聊了聊她想听的行业事,再喊来服务员,虾饺和椰奶布丁各要两份打包,温言道:“明天当早餐吃。”

  郑好的心再一次乱跳,叶之南竟留意了她的口味。她迷惑地想,化妆师说化的是招桃花的妆,真有这么灵吗?可是从自拍照片来看,不如乐乐帮忙化的好看。

  叶之南开车送郑好回家,饭桌上旁敲侧击,他的疑惑已解。江天不过是乐有薇的追求者之一,最多是家世好,显得突出了些。

  租住的小区到了,郑好要下车,叶之南来过几次,开进小区里:“你穿了高跟鞋。”

  车开到单元楼下,叶之南先下车,拉开后座的门。郑好出来,他抬掌遮在她头顶,防止她被车顶磕到,做足礼数。

  路灯光下,郑好抬头望着叶之南,叶师兄交往过的那些女伴,在失去他之后,会很难过吧?

  叶之南一直明白郑好心中所想,他能和任何女人调情,但对郑好总保持了距离,他暗自叹气,今晚郑好恐怕要误会了。

  一开始,他就暗示过,别为我浪费时间,但是没用,暗示过很多次,仍没用。刚才吃饭时,他打算明示,但是对着这双惊惶得几欲落泪的眼睛,他说不出来。

  说了,郑好会伤心,乐有薇会把自己推得更远。不说了。有些事也许能够水到渠成的搁浅,比如今晚拍卖会结束,跟郑好搭讪的那个年轻男人看着就还不错。于是叶之南只说:“早点休息。”

  叶之南五官深邃,路灯光暗沉,郑好看不太清他表情,只感觉他似乎欲言又止,她红着脸说:“晚安。”

  有没有人说过,晚安其实是句情话?

  第27章

  从郑好的小区出来,叶之南去了汀兰会所,今晚的应酬才刚刚开始。达官贵人衣冠楚楚,人人都是摇钱树,都在陶瓷拍卖会上豪掷了钱财,是贝斯特拍卖公司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怠慢不得。

  众人已酒过三巡,叶之南到得晚,自罚了三杯。唐莎也在,娇嗔道:“他今天这么累,你们还欺负他!我生气了。”

  很明显是以女朋友的身份自居了,有人见两人手上都拿着酒,纷纷起哄:“交杯酒,交杯酒!”

  唐莎已经喝了好几杯,欠身把杯子往叶之南手边伸,半醉半醒地仰面看他,索吻的姿态。

  财神爷们的起哄声更响了,叶之南一手端杯,一手托住唐莎的后背,顺势勾进怀中,几乎是脸贴脸的,在她耳边冷冷道:“你醉了。”

  唐莎一惊,叶之南面上带笑,如他一贯示人那样,语气却很冷,跟她二哥唐烨辰同等严厉。她霎时心如刀割地明了,叶之南对自己友好,只因自己是唐烨辰的妹妹。

  唐烨辰喜好艺术品,跟叶之南品鉴或洽谈时,唐莎凑过去闲扯,总被唐烨辰不耐烦地轰走。唐莎一边走,一边拿手机拍叶之南,唐烨辰的眼神,就是叶之南此刻附耳轻言的这种冷。他的肢体再亲昵也没有,但他在告诉她,你造次了。

  唐莎暗暗咬牙,笑了,像是听到了情人的呢喃,笑颜明媚。她拿过叶之南的酒,倒入自己杯中,汇合成一杯,对众人笑得浓情蜜意:“我也不欺负他。”

  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红颜体贴如斯,叶之南收获几多艳羡之声。他看着唐莎,唐莎也看着他,眼横秋水,寒意闪过。

  她毕竟是唐某人的女儿。

  叶之南在笑,很欣赏地笑,刚才的冷意像一闪而过的错觉,唐莎怔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

  忍不了,放不下,很多事,没有办法。

  笑闹声又响起来,叶之南走出去接阿豹的电话,阿豹说:“已经确定了,江天前几天回了一趟美国,没跟有薇去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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