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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间吃茶闲聊的客人有不少,从他们的排场便看出这一行人身份不凡,待看到那为的两位公子时更是引起了一片骚动。
在这金雀楼吃茶的都是些平头百姓,哪里识得这二位天之骄子,只是纷纷猜测他们二人的身份来历。有说是哪家大户家的少爷,有说那气度少说也是管家子弟了,稍有些见识的便耻笑旁人见识浅,说是光看那群杀气凛凛的护卫们,这二人怎么也得是个王侯公卿的家世,反正是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不是他们这些人平常能见着的。
那就有人不服了,若是这等身份的人,怎么又会来金雀楼这样的小馆子里来吃茶?
一下子这楼里便叽叽喳喳纷纷扰扰热闹起来。
李承欢为萧胤倒了杯茶,笑道,“殿下你听,多热闹,这天下最有处便是这市井江湖之间了。”
“你很喜欢混迹民间吗?”萧胤随口问道。
李承欢的目光不经意的往四周看去,闻言轻轻一笑,有些自嘲,“呵呵,不瞒殿下,承欢还很小的时候最羡慕的便是江湖豪侠,最想做的便是混迹市井之中,练就一身绝世武功,闯下一个响亮的名头,那时觉得这该是十分威风的事情,可惜后来被我爹逼着读书科考,便只能偷偷看些话本小册解解馋,后来成了官,便更没法子了。只得偶尔出来逛一逛,看看这市井间的热闹繁华,其实也挺有意思的。”李承欢将醋与香料放进碗里,调好味后,将碗推到萧胤身前。
萧胤用汤勺舀了一口汤尝了尝,鲜酸可口,味道还不错。李修撰对“吃”果然是有一套的。
“李修撰是个洒脱人。”萧胤抿了口茶,淡淡说道,“要知道这世间有多少人习文练武,最终也是为了卖于帝王家,好求个功名前程,光耀门楣,李修撰却想着远离朝堂,行走江湖。”
李承欢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说是这么说,可我还不是入了朝堂,终究是个俗人。”
“李修撰有才,自当报效朝廷,造福天下。”萧胤却是认真说道,在他看来,天下英豪,本该归为国器,为国效命才是正途,江湖豪侠虽能救一人,救十人,甚至救百人,可终究不敌归入朝堂,为万民计。
李承欢苦笑点头,明白萧胤话里的意思,其实他哪里有那样的抱负,他只是个寻常少年,哪怕文才出众,天资过人,可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从未尝过民间疾苦的他,此时更多的还是想着怎么让自己快活,哪里想过要为苍生谋福祉这样伟大的事情。他所做过最慈悲的事情,也不过是帮帮路边所见生计困难的摊贩乞儿,现在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萧胤的内心的。
只不过萧胤的期许他却不想驳逆,他甚至想,如果萧胤希望他成为那样的人,他或许也会努力去尝试一下。
萧胤是在边关呆了七年的人,看尽了人间百态,生民之苦,他知道地狱来临时,是怎样的残酷,他见过哀鸿遍野,见过血流成河,见过家破人亡,见过一路白骨。所以他心有悲悯,身担重责。可是那些都深刻在骨髓里,轻易不会示人,他需要有更坚硬的铠甲,才能守护更多的人。
他与李承欢这些日子天南海北,无所不谈,却始终不曾提及过边关,便是他有意将这一面隐藏。
李承欢说他想远离朝堂,其实他是理解的,朝堂终究是个名利场,有众多的规矩和倾轧,李承欢的性子自然是会被束缚的不得自由。
可萧胤是不一样的,他知道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只能依托朝堂,若是能将权力握在自己的手中,自然可以做更多事情。他清楚自己有怎样的力量可以做怎样的事情,所以他不愿意草率的成为皇权交替时的牺牲品,这不仅是一种耻辱,更与他的意志相悖,他无法接受。所以在回京的路上他就已经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尽他所能迎接一切的阴谋与攻击,他要更谨慎,更专注,更强大,所以他表现的便越安静,越收敛,越无懈可击。
而今天,大概会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会成为某个历史的起点,他安静的等待着,他知道李承欢也在等待着。
今日李承欢从东宫出来,又对他说了那样的话,他就知道,大约就是近日了。
他不明白李承欢为何要这么做,可是他至少知道,李承欢是为谁而做,便是心肠早已冷若寒冰,他也不由为此感到动容。
因此,他今日看李承欢的目光比往日更柔和,更深沉。
李承欢是不明白的,他无法得知萧胤的心思,他只知道自己内心所向,于是便朝着那个方向一往无前。
所以,当那一点利芒穿透秋雨,穿透空气,穿透一切直射萧胤咽喉时,李承欢毫不犹豫的抱住了萧胤,如同一块坚实的盾牌挡在了他的身前。
那是他第一次主动靠近萧胤,第一次主动碰触他,第一次强硬的将他环在自己的胸怀里,如同对待自己心爱之物般用尽一切手段守护他。
他的目力要比常人更好,他的听觉也要比常人更强,那是因为他绝佳的天资早就让他成为一个内力精深的武道高手,那个索要千两纹银卖给他桃花扇的人也不是什么江湖骗子,而是江湖上曾叱咤风云的豪侠,因为急需银钱救人,才会同意李承欢的要求将他毕生所学传授给他。而李承欢从未对外界展示过他的武力,他想着,他始终隐藏着这个秘密,大概就是为了今日这一刻,为了能让他在这致命一击的瞬间,让他有足够的能力,能够为萧胤挡下这一击。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冥冥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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