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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今天的她明显不在状态,有一拍居然差点踩到方知珩的皮鞋。
沈常乐心里暗暗懊恼,恼自己不在状态,她朝着方知珩淡淡笑了笑,“不好意思,方先生,好久没跳舞了,生疏了。”
方知珩:“你跳的很好。是我没能让你有默契感。”
名门大族养出来的贵公子,永远是这么有涵养,沈常乐就算不喜欢也不得不承认,涵养好的男人就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沈常乐刻意让自己不去想路听野和那个女孩的背影,可越是分散注意力,本能就越是和理智作对。
她还真是小看路听野了,是她把他打扮得人模狗样,带他来了傅家的宴会,他不尽职尽责,却在那胡吃海喝,招蜂引蝶?
亏的十分钟之前还对她声情并茂地表白。
沈常乐面上依旧言笑晏晏,可心里却像是压着一颗气球,随时能被尖锐的东西击破。
这尖锐的东西很快就撞来了。
傅砚染挽着路听野朝舞池走来,她礼服的颜色很抢眼,是青果绿色,在一水儿高雅却也沉闷的颜色里是如此的跳跃,以至于沈常乐余光很快就瞟见了她,以及和她一起跳舞的路听野。
如月色般皎洁的光打落在路听野的额骨上,勾出他几分冷淡的神色。沈常乐在之前从没见过路听野跳华尔兹。
出乎意料的,他的动作如此优雅,娴熟,自然。
剪裁合理的西装罩着他挺拔如竹的身体,气质脱俗,眼角的冷让他看上去高傲又矜贵,在这金粉浮华的场所里,没有分毫的不合适。
反而给人一种错觉,他天生就该站在名利场最耀眼的塔尖,而非那四四方方的厨房。
他该是天之骄子,而不是厨师,不是跟班,不是打工仔,不是让人看不见的尘埃。
沈常乐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惊诧,可这些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别的扑灭。
路听野居然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跳舞。沈常乐感觉有跟针往心里扎了下,很不舒服,没等她再望第二眼,就听见耳边传来女孩娇滴滴的声音:“表哥!我跟这小姐姐换换!”
紧接着,猝不及防地,沈常乐感觉自己被一道巨大的,狂野的力量拽住,脚尖无措地在地面转了一圈,天旋地转中,她感觉太阳穴在突突跳动。
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到了路听野的怀里,右手被他十指相扣地握住,腰肢被他结实的手臂箍住,整个人贴在他的胸膛。
她抬眼去望他。
“..........”
“和我跳舞有这么不高兴吗?姐姐。”路听野挑了挑眉尾,有点儿混坏。
低头用唇瓣碰了碰她的耳廓,热热的气息喷在上头:“我看你嘴都要撅起来了。”
沈常乐皱眉,手指狠狠地扣在他的肩上,“你可闭嘴吧,路听野。”
路听野忽略掉她的小动作,鼻息里哼出一声嘲意,“不是我把你抢过来,你还想和那矮子跳多久?”
沈常乐差点笑出声,“人家可不矮,好歹一米八三了。”
“可他和你站在一起显得好矮。配不上你。”
“那你就配得上我了?”
“当然,我有一米九!姐姐穿二十厘米高跟鞋都可以。”
“.............”
沈常乐不欲和他争辩,只是颇为嘲弄地笑了下,“那你和我也不配,人方公子长我两岁,我和他没有代沟,和你有代沟。你还是把我和刚刚那个妹妹换回去,我看你和她挺配的,都是小朋友。”
路听野不爽:“......他都那么老了,你也看得上?”
沈常乐觉得自己正在暴怒的边缘,搭在路听野肩膀上的手指不由地扣上了手心,银牙轻轻一咬:“那我也挺老的。我比你大四岁。”
“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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