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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切牛排的刀把瓷盘割得吱吱作响,“你个大小姐还挺讲素质。”
鼻腔里哼出一声讽,“不用!我吃的完。”
“行.....”
沈常乐挑眉,继续专心致志地吃面。
气氛因为食物的存在而变得很和谐,一些尖锐的,激烈的东西都被消弭在一顿宵夜里,所谓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沈常乐很惊讶,觉得不可思议,她和路听野居然还有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机会,而她还吃到了路听野煮的面。
其实一切都不可思议,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太像梦了,像是又回到了美好的梦境里,回到了两人相恋的时光。
她和路听野两人窝在工作室里,他做饭,她吃,然后挑一部不错的电影,再煮一壶肉桂橙子茶,吃一顿饭能耗上两三个小时的时光。时间过得很慢,过得很惬意。
沈常乐一边吃一边想着,思绪悄悄飘到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碗里的面吃的差不多了,她下意识抬头去看路听野,没想到他刚巧也在看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她多久,那目光有种蛰伏已久的味道。
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地撞上。
沈常乐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抿着唇,“......你看我做什么?”
路听野慢悠悠吃掉最后一块牛肉,慢条斯理地吞下,拿方巾擦了擦嘴。
沈常乐总觉得他像是一头藏着坏心的野兽,利爪撕掉猎物的身躯,吃完后,拿爪子擦嘴角的血迹。
“我回答你之前的那个问题。”
沈常乐怔:“哪个问题?”
“女朋友那个。”路听野盯着她,一字一顿。
沈常乐心里忽然发毛,不知道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里藏着什么,只能应声:“哦.....那个问题怎么了吗?”
“我没说错吧,我.....的确不是你女朋友。”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个让人瞧不出情绪的微笑,拿起桌上的柠檬水,小口喝着。
路听野点头:“是,你不是我女朋友。”
“但你是我未来孩子的妈。”
“噗--”
沈常乐把嘴里的柠檬水全部喷在了路听野脸上。
“路听野!”沈常乐气急败坏,脸红透了。
路听野阴沉沉地看着她,抬起胳膊拿衣服擦了下脸,“我给我孩子妈做饭,当然可以。”
“谁要给你生孩子!你--变态吧!”
“你沈常乐的孩子,要么是捡来的,要么是我的种。你自己看着办。”
“毛病!”
-
订婚的事告一段落,沈常乐没过上几天平静的好日子,就被迫搬家。
路听野美其名曰,婚前同居很有必要,裴珊对此双手赞成。
裴珊亲眼见识过,沈常乐和路听野同居的那段日子,肉眼可见胖了不少,看来是帅哥做的饭养人。
沈常乐冷漠地看着路听野在他们家疯狂表演“好好先生”,进入角色挺快的这人,已经完全把自己代入在未婚夫的状态里了。
离法定结婚年纪还他妈有一个月呢!
关键是,路听野人前人后两个样。两人在一起时,他可没这么谦逊有礼,温柔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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