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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手机》作者:[美]斯蒂芬·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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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手机ce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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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quo;脉冲”事件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
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右手的手指则缠绕着一个棕色塑料购物袋的提绳,袋子上印着小宝贝这几个字,想看的人一眼就看得到。
袋子里前后晃荡的是一件小圆球状的东西,可能你已经猜到了。你接着猜克雷顿·里德尔这个年轻人大概是用小宝贝来庆祝某个小小的胜利吧(可能这胜利不一定很小),那么你又猜对了。袋子里其实是一个十分昂贵的玻璃镇纸,正中间是一团灰色的蒲公英绒毛。他从考普利广场酒店回到下榻的平价大西洋大道旅店路上看到了这个镇纸,底座下九十美元的标价牌把他吓了一跳,但更令他害怕的是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能买得起这个奢侈品。
他攒足了全部勇气才将信用卡交给店员。他怀疑如果这个镇纸是买给自己的,他是否真的会花这钱;他很有可能会嘟囔着说&1dquo;改变主意了”然后撒腿跑出商店。但这是为莎朗买的,她就喜欢这些东西,她也喜欢他。就在他离开波士顿的前一天,她还对他说&1dquo;宝贝儿,我支持你”。那一刻,他被打动了,毕竟过去的一年中他们经历了不少风雨。现在他就想轻抚她的脸庞,如果还有可能的话。那个镇纸虽小(是个小宝贝),但他相信她会喜欢那团精致的灰烟,立在玻璃那深深的中央,像一团袖珍的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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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手机ceL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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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的注意力被一辆冰淇淋车叮当作响的音乐所吸引。那车停在四季酒店(比考普利广场酒店还要豪华)的对过,就在波士顿公共绿地旁边,这块绿地沿着波伊斯顿大街的一边延伸了两到三个街区。车上印着&1dquo;富豪乐”这几个彩虹般斑斓的字,背景是一对跳舞的蛋筒冰淇淋。三个孩子挤在窗口旁边,书包撂在脚边,等着接过香甜可口的美味。在他们身后站着一位身着长裤套装的女士,用皮带牵着一只狮子狗。还有两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穿着低腰牛仔裤,别着ipod也排在那里,耳机从脖子上耷拉下来,低声聊着天,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没有笑。
克雷排在他们后面,一小堆人立刻变成了一支短短的队伍。他给已成陌路的妻子买了一件礼物;在回家路上会在级漫画书店为儿子买下刚出版的《蜘蛛侠》;他也会犒劳一下自己。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莎朗他的进展,但是在三点三刻她回家之前他无法联系到她,所以他打算在旅馆里待到那个时候。在他的小房间里无非也就是来回踱着步子,欣赏自己的画夹。在这之前,富豪乐冰淇淋正好能让他放松一下。
冰淇淋车里的售货员正打着窗口边的三个孩子,两个滴溜棒和一个巨无霸巧克力香草软冰淇淋蛋筒递给了中间那位大客户,一定是他请客。那孩子在自己时髦的宽松牛仔裤兜里摸索出乱七八糟的一堆纸币,而前面那位牵着狮子狗身着长裤套装的女士正伸手从肩上挎着的手袋里把手机拿出来。穿长裤套装的女士们通常出门时必带两样东西:手机和运通卡(amexcard)。她将手机盖掀开了。在他们身后的公园里,一只狗狂吠了几声,有人叫了起来。在克雷听来这叫声不像是出于欣喜,但他四下张望,却只见几个游人和一只叼着飞盘快跑的狗(难道公园里遛狗不应该戴上皮带吗?克雷觉得奇怪),还有满眼灿烂阳光照耀下的草坪和诱人的绿荫。对于一个刚刚以大价钱卖出自己第一部漫画小说及其续集的人来说,这地方简直太棒了——值得坐下来好好享受一个巧克力蛋筒冰淇淋。
等他回过头来,那三个穿着宽松牛仔裤的孩子已经走了。那位身着长裤套装的女士要了个圣代。她身后的两个女孩中的一个对着一台薄荷色的手机私语着,而那位女士也是手机紧贴在耳边。每次克雷看到类似的场景都会或多或少地思考一下:向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自己哪怕是一点点的隐私,正如自己目睹的这个场景,在以前看来是无法忍受的粗鲁表现,而现在则成了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正常现象。
莎朗说:亲爱的,把这个写在《暗黑破坏神》里吧。他脑海中虚构出的她经常会说话,而且每次都要她说了算。这和现实世界里的莎朗十分相似。她曾经问过他到底要不要分居。这并不是手机里的对话,因为克雷从来就没有手机。
那只薄荷色的手机铃声很像他儿子约翰尼喜欢的《疯狂青蛙》开头的调子——那曲子叫《阿克塞》吗?克雷记不起来了,可能他早已从记忆里清空。手机的主人——那个女孩——从屁股口袋里将它拿出来说:&1dquo;是贝思吗?”她听着便笑了,对她的同伴说,&1dquo;就是贝思。”接着那个女孩倾过身一起听着手机。这两个女孩留着几乎一模一样的小仙子型(在克雷看来她们就像周六早上的卡通人物&1dquo;霸王美少女”),她们的秀在午后的微风中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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