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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第1页)

“这我可不知道了,”于金趋着萧淼清的步子到了街边,兴致勃勃地散播有关栾凤的隐秘传闻,“不过这事儿多半不作假,否则神鸟一族是极少踏足人界的。”

“听我回魔界探亲归来的同乡说,尊主他前些日子不知何故去了人间,中间差了只鸟回去报信,说的什么叫他们去人界接自己的妻子,等下面的人赶到的时候,却只见身受重伤的尊主大人,他的妻子竟不知去向。”

萧淼清本来将信将疑,可听于金讲得这样有鼻子有眼,不免也信了,毕竟人家正经是个魔族,又算魔主家奴。

“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妻子去哪儿啦?”萧淼清问。

于金撇撇嘴,先是幸灾乐祸:“尊主大人自己也只勉强撑到族中救援,刚见面便陷入了昏睡,哪里去问他呢?”话锋一转又晦气起来,“咱们魔主与尊主大人关系一直不妙,处事分歧颇多,这事上还有传闻是我们在其中使绊子咧,所以刚才那些人才是那样态度。”

萧淼清并不清楚他们魔族地盘上各股势力的纷争,只是若有所思想着栾凤竟然没出场就有了妻室,难不成他竟然是顶着有妇之夫的身份参原著股的?

不过对于魔族来说,多几个妻妾可能本来就很正常。大约就是因为太正常了,原著里才提都没有提吧?

萧淼清现在只觉得那不知是何身份的栾凤的人族妻子挺可怜,这不就是坐等被绿么?

唉,值得为那现在不知身处何地,却已经预订了绿光的陌生人一叹。

“那什么尊主,他在魔界还有另外的妻妾吗?”萧淼清边逛边问,步子慢悠悠踩在城中的砖石地上。

沿街往前整条路,红白色的灯,绿黑色的地与强,黑灰青的行人,多了个眼睛长了条尾巴的常有路过。

就连街边常见的小吃都与萧淼清在云镶城里见过吃过的有很大不同,他兴致盎然地看,与于金有一搭没一搭的讲着话。

于金竹筒倒豆子般有什么说什么,不仅不隐瞒,恐怕还有许多自己的添缀:“没有,正是因为尊主如今还没有妻妾后代,所以这次有这样的消息出来,神鸟一族才会如此当成紧要来寻。”

也是栾凤实在单身太多年,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眼看着如果任凭他这样下去,族中血脉恐怕都要断,族中不是没有意见。

若早几十年听说栾凤与人族有染,恐怕神鸟一族都会觉得玷污与耻辱,然而这些年被栾凤折磨到现在,他们已经把标准降低到是人也可以,快带回魔界繁衍生息就好。

于金十分踊跃地向萧淼清科普魔界的常识:“咱们魔界里血脉越高等,便越该多多繁衍子嗣,这是祖上定下的习性,只有这样我们魔族才能代代变强,这是知事起便人人都晓得的道理咧。”

他的本意是向萧淼清说明栾凤为人多怪。

不说魔族了,就人族之间不同地区不同风俗下的人对待后代生息的事也常有不同态度。萧淼清没在这事儿上想分高下对错。

只是于金向他细细一说,仿佛越是高等的魔族便越早成人知事,不免叫萧淼清好奇起来:“那你们少主他在魔界也有妾侍么?”

萧淼清只是顺带问一嘴,万一闻淳果真也有,那这诡异的绿光不知要从几个人脑袋上冒出来了。

于金一怔,随即立刻否认:“那当然没有,”他窥着萧淼清的脸色,忽然想起闻淳对萧淼清的态度似乎与别人有些不同,于金脑袋瓜子一转又说,“我们少主是非常真心待人的,可不会那么随便,您放心。”

他是话里有话,萧淼清却不解其意,浑不在意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于金自个儿嘿嘿一笑,尽在不言中。

萧淼清结束话题,错眼间叫不远处一个卖些草编花样的摊子吸引了注意力。支着摊子的是个人族老头,看着约莫六七十的年纪,还挺精神,手上用不知什么草在动作着,快到叫人眼花缭乱,萧淼清站在旁边看得目不转睛。

同这个摊子前与萧淼清一起观望的几乎全都半大小孩。

萧淼清看着那老人编好一只鸟放在自己面前位置,明明是草编的,可样子栩栩如生,他顿看得兴起,于金却不知这有什么趣味。

于金看了萧淼清几眼,觉得他大约不会走远,自己便摸到了不远处的一个说书摊旁边歪着,偶尔转头看萧淼清有没有走远。

萧淼清掏出铜板买了那只刚才被放到自己面前的草编鸟儿,从前他对鸟没什么偏爱,只是上次在云镶城遇险得救总归靠了自己偶然买回来的鸟精,个中也算有缘分。

买归买了,他人还舍不得走,依旧想看透老人家的指法。蹲了一会儿,没等他看透什么,却忽听见旁边有个冷凉的男声,似乎在叫人:“小贼滑。”

语气颇为玩味。

这没有指向性的话语很难吸引人的注意力,萧淼清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头也没转,直到片刻后,他忽然在脑海中寻到这声音的熟悉感,以及这贼滑一字一同听过。

萧淼清这才猛然转头防备循声找去,果然在摊主身后几步远的巷口墙边看见一个靠墙懒站着,身姿却依旧挺拔如松的男子。

对方的脸是萧淼清没有见过的陌生,但身上那股气质以及望向自己的眼神,萧淼清一下就认出来了。

凌时。

有一阵没见,加之已经离了云镶城,萧淼清还以为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他,却没想到他也会紧跟着出现在兰通城。

还装的对他大师兄一点意思的没有的样子,萧淼清心想,是谁口是心非了我不说。

萧淼清恢复了法力,对凌时没有先前那么慌了,打不过他还能跑啊。况且萧淼清认为凌时没有要杀自己的心,凌时虽然残暴,可是杀人极有原则,没见过他真容的人他可不杀。

退一步说,再没人性也没杀自己小叔子的啊。

不过想到刚才凌时开口叫自己的用词,萧淼清觉得不好理会。

贼滑是什么好词么?他要是这都理会凌时,岂不是助长歪风邪气?

为此萧淼清在和凌时对视几息后,默默移转开视线,假装无事发生。

直到一双靴子停到萧淼清身侧,那荡过来的黑色衣摆间隐隐有莹白的光在闪,有一条红绸缓缓落到萧淼清的颈侧,好似在估计缠上去以后能绕几圈。

感受到这凉飕飕的气息,萧淼清才抬起头,一副恍然才注意到的神色。

“好巧,”萧淼清托起那段对他有惨痛记忆的红绸,将之往凌时那边推送,“毕竟闹市街头,还是收好吧。”凌时见他这样,口中轻笑一声,觉得说萧淼清贼滑准之又准。从第一次相遇开始,萧淼清就是这表面乖巧,实则却像一尾滑不溜秋的鱼儿,随时要趁机溜走的。

从萧淼清口中说出来的话,对凌时来说大约一句也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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