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窃火种(第2页)

第二卷第11章: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窃火种

普罗米修斯私自造人,还一直偏袒人类,这让宙斯大为恼火,他誓不给人类火种,让人们受尽苦难。

这样一来,普罗米修斯的心里就别提有多么难过了!——他亲眼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养育的孩子们“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过上十几二十天就死了(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普罗米修斯可真是心如刀绞啊!

普罗米修斯曾多次说服宙斯把火种送给人类,他甚至还搬出来自己的奶奶——地母盖亚(她也是宙斯的奶奶)来向宙斯求情。

盖亚也很同情地上的这些小人们,毕竟,这些人和地母也有血脉关系;血,毕竟是浓于水呀!

然而,宙斯坚决得很,像瞎猫咬住死老鼠一样——就是不松口。

人类的疾病和苦难,一天天地撼动着普罗米修斯的心,他整天食无味寝难眠,时时刻刻都在思索如何才能给人类弄到火种这个事情。

“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拿到火种,那就只能偷了;虽说这种做法肯定会惹怒宙斯,然而为了可怜的人类,我必须铤而走险。”宙斯这样想道。

普罗米修斯知道,提坦神许珀里翁与忒亚的儿子——太阳神赫利俄斯每天都会驾着他那辆用四匹火马所拉的太阳车在天空中驰骋,从东至西,晨出晚没,令光明普照世界。

“我可以趁赫利俄斯不注意,从火马身上点燃什么东西。对,就是这样。”普罗米修斯心想。

“但是,什么东西才能一点就着,而且可以让火停留一段时间不灭呢?……”

在希腊北部,有个叫色雷斯的地方,它位于巴尔干山的南边,是巴尔干半岛的一部分;它东濒黑海,北接多瑙河,南临爱琴海,西与伊利里亚和马其顿为邻。它现在是保加利最大的地区,是希腊与土耳其和巴尔干地区各国接壤的桥头堡,也是连接欧亚大6的连接点。

在色雷斯和东马其顿相接处,有个克桑西的州,洲上有个维斯托尼斯湖。

维斯托尼斯湖很有意思,它的面积大约有42平方公里;然而,在不同的季节,湖面积也有所不同,有6平方公里差值那么大。

维斯托尼斯湖水并不深,平均深度为25米,最深处也不过3-4米;但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鸟类……加上植物区系,物种达3oo多种。

维斯托尼斯湖的湖水清澈见底,湖岸边的树木葳蕤高大,灌木丛葱茏茂盛,常年鸟语花香,莺歌燕舞,是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神祇时常光顾的地方。

自从普罗米修斯创造出人类,宙斯就对他不满起来,动不动就找他的茬儿,原本心心相印的俩兄弟,现在的关系可以说是剑拔弩张的了。

这一天,普罗米修斯在奥林匹斯山自己的屋子里想心事,他所思虑的,自然是如何才能给人类盗去火种这件事;他觉得,如果不能给人类以火种,人类迟早都得完蛋。

他琢磨半天,真想找个人切磋一下,可这种事情又能说给谁听呢!

后来,烦躁不安的普罗米修斯决定离开奥林匹斯山,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散散步。

不一会儿,他就飞到了克桑西。

这是一座被称作是拥有“一千种色彩”的小小的村落,著名哲学家、原子论的创始人德谟克利特就诞生在这里。

正是九月,克桑西正在举行狂欢节。

克桑西的狂欢节,是希腊最受欢迎的狂欢节之一,街上还有热闹的克桑西集市,真可谓是万人空巷。

普罗米修斯可不想在这里待着,他正烦着呢!

他沿着一条小路离开小城,一边慢吞吞走路,一边想着心思,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维斯托尼斯湖边。

九月的维斯托尼斯湖,蒹葭苍苍,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美妙极了!

然而,普罗米修斯哪里有心情欣赏美景呢?他的心思完全被盗窃火种这件事情给占据了。

他折了一根芦苇,一边踟蹰着,一边心不在焉地用手撕着它;他又折断了一根芦苇,还是心猿意马地慢慢撕扯着……突然,他的眼前一亮,心里也随之一颤……看啊,那是什么?那芦苇的空心里是什么?——那里分明有一根干燥的、柔软的髓,就像灯芯一样——“哦,上帝啊!我不得不说,这难道不是我那慈祥的奶奶盖亚帮助我吗?或者,是我那万能的曾祖父——天神乌拉诺斯可怜我,在我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用这最神奇的方式启示我吗?哦,我的上帝啊!……”

既然心中有了主意,普罗米修斯就不再烦恼,也不再彷徨,他把身边最长的一根芦苇折了下来,带着它向奥林匹斯山飞去了。

“这根芦苇必须足够长,不然火没取上,我倒被烧焦了;还有,这芦苇得在阳光下曝晒一下,免得它泛潮点不着;再者,我得等他们都睡了再进山去,免得宙斯起疑心……是的,机会只有一次,我得确保万无一失!”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正应验了中国古人的这句话。

位于埃及底比斯(今卢克索)北部五公里处的卡纳克神庙建筑群,比埃及金字塔的年代还要久远;神庙建筑群里有个塔门,它是古代埃及神庙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

塔门,顾名思义,是两座类似塔楼的建筑物。

最先的两座塔,是用苇子编制而成;及到中王国时期,苇塔改成了砖石塔。

两座塔一座在东,一座在西,中间用天桥连接起来。

这天桥,就是东西方的地平线,是太阳神每天的必经之地。

正因为如此,每天清晨,法老和他的臣民都要到神庙前迎接太阳神的到来;那时,整个

神庙建筑群就会沐浴在冉冉升起的金色的阳光之下。

普罗米修斯知道太阳神每天都会从这里经过;于是,他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折断了的、露出芯蕊的芦苇,藏在了塔门的一个隐蔽处。

黎明时分,曙光女神厄俄斯用玫瑰色的手指打开天门,太阳神赫利俄斯便驾着他那由四匹喷火神马拉着的太阳车,开始了他的至西之游。

正午时分,他来到卡纳克神庙的天门处。

藏在天门下的普罗米修斯,被赫利俄斯的火神马喷出的火焰灼烤着,像一条被烤在煎锅上的鱼,难受得要死。可他哪里顾得了这些呀,他把身体紧贴在门框上,只待赫利俄斯的马车一从头上的大门飞过,他就立刻点火。

“呼呼呼……呼呼呼……”,四轮马车被金色火焰包围着,风驰电掣地从飞过天门。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普罗米修斯一下子从藏匿处探出身来,动作敏捷得像闪电一样。

他把手中的芦苇举得高高的,伸到赫利俄斯的马车下。

“呼”的一下,芦苇被点着了。

普罗米修斯不敢怠慢,他得抓紧时间把这火苗送到人间,以免这根芦苇被燃烬了。

热门小说推荐
请叫我馆主大人

请叫我馆主大人

一次偶然的意外,沈夜重生到了二次元的未来世界。这里强者林立,异能者,灭星者,虚空领主,妖族之王,圣洁天使等等大佬横空出世。而获得新生的沈夜,也看开了。前世种种的无奈,来世让他决定活得洒脱点。在本命奇石的帮助下,沈夜获得了万千能力,从此一笑星空万界。孤夜寒雨,青衣竹伞,只为静待佳人。夜黑风高,假面魅影,只为博得红颜倾请叫我馆主大人...

人类,颤抖吧,我手机到货了

人类,颤抖吧,我手机到货了

(科幻,末世,核战,不一样的全新脑洞)核弹不是我射的,但人类却是我毁灭的。。。。我叫魏知,原本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机缘巧合之下,我成了一名腐朽者,我非常的善良,却被人类一次次的猜疑,一次次的伤害,最终,我彻底爆了!!!...

重生之狼人杀我真的不是秀儿

重生之狼人杀我真的不是秀儿

[逻辑,真理?谎言,伪装。][最高质量的对局,教科书般的悍跳。]重生到狼人杀空前盛行的平行世界且看刘源怎么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天路。自刀,悍跳,冲锋这才是真正的狼人杀游戏小说,如有雷同,纯属意外。重生之狼人杀我真的不是秀儿...

一人的无限恐怖

一人的无限恐怖

看看我书中的主角,在各个不同的故事当中,渐渐的变强,渐渐的认知到更多,挑战了更多。一,如果喜欢一出场无敌的,请无视此作。二,如...

骄娇

骄娇

养在季广琛身边三年,身娇体弱的温宁享受着舒适的富足生活,渐渐沉沦溺陷。直到他的白月光出现,温宁二话没说,拿着三年来攒下的钱,迅买房搬家。本以为这段上不得台面的关系终于结束,谁知半夜就被男人狠狠敲开了房门。温宁,你跑不了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