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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战士的等级(第3页)

熟悉的失重感。

眼前景色变化,再次清晰时,孟庄现,自己站在稀疏深林中的一条泥土小路上。

土路两侧是车辙压出的深深痕迹,还残存着些许泥水。

他低头借着倒影,看了看自己的模样。

容貌和现实一般无二,衣服换成一套陈旧皮甲,长剑悬在腰间,盾牌挂在背后。

腰带上还插着一卷羊皮纸。

孟庄拔出羊皮纸,展开。

“刚纳斯市政厅悬赏:

“石锯伐木场正在遭受狼群危害,如果有哪位好汉能驱赶他们,会得到二十个第纳尔的奖励。

“签印:诺里斯总督。

“备注:干掉这群畜生,奖励翻倍!狼耳为证。”

真是杀狼?

孟庄有点疑惑了。

这倒也是好事,他这次进来,把训练剑术当做第二目标,仅排在完成任务之后。

他顺着泥土路,走了两百多米,听到身后踩着泥水中的啪嗒声,和木头车轮滚动的咯吱音。

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高喊,

“前面的朋友,上来坐一坐吧。”

孟庄停住脚步,站在路边。

来的是一辆大篷车,由一匹老马拉着。

驾车的是个老人,一脸蓬松的白胡子,脸上带着饮酒后的潮红。

他手里拿着一根柳枝,却把马鞭卷起,挂在侧面。

老马似乎早已熟悉,不用指挥就停在孟庄身前。

“朋友是去伐木场的吧,我带你一程。”老人呵呵笑道。

“那就打扰了。”

孟庄爬上车,在大陶罐、蔬菜包、面包筐之间,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下。

老人递来一个水囊,“要来点么?”

“不了。”

孟庄闻到里面是酒,推了回去,道,

“老先生,我听说伐木场有狼群?”

“哈哈,你是接到市政厅任务的冒险者吧。”

老人猛灌一口,

“别担心,这群畜生每隔几年就会来一次,我们都习惯了。”

“是同一群?”孟庄道。

“嗝~没错,领头的那个我认识,从十二岁开始,它任何一点变化我都记得。”

老人语气平淡,似乎早就看开了,

“它带他的崽子咬死过十六个人,十个孩子,以及我的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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