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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三趾鸟妖案(第2页)

“沈自舟我都不稀罕”。

她似乎安了心,主动靠过来,脸贴着耳朵:“我就认准你了,你就是我哥,不许赖”。

沈家后不惜把儿子送人,也要竭力掩盖这个秘密,自然有他的道理,同益城的居民,大部分是沈鹤鸣攻打什闾城时,带过去的官兵后代,和吴氏族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如果身边出现了三趾人,怎么能睡得着?。

况且,雪山郎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直指沈家后,让一家人如坐针毡。

“所以自从他当上新城主,便千方百计的拉拢人心,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老人们都知道,那时候城外有一群妖怪,尖嘴会飞,每只脚上有三根巨爪,城墙再高也挡不住,为了保护百姓,沈家后险些被它们吃掉……”。

“妖怪?”。

“爷爷说,就是啄死王孙灵的大鸟”。

这些大鸟肯定和三趾吴女有关系,要论起来,弄不好沈家后还得叫人家一声舅舅呢?。

“对,对,我爷爷也怀疑是火烧什闾城时,逃出来的吴氏族人,却有一点想不通,尽管吴氏族人勇猛无比,把沈鹤鸣一连打退了五十里,可他们不会飞呀……”。

或许是变身后的形态,虽然那时候雪山上还没有欢喜花,但沈鹤鸣手里有驭鬼珠,而这个疯子研制驭鬼珠的目的,是想造出一种强大的人肉武器,为己所用。

梅姿夫人的大小神力营里,不都是这种可怕的怪物吗?。

他们为了向沈家复仇,所以攻打同益城,在城外盘踞了十几年,突然有一天,不见了。

再次出现在人们视线中,是和威不媚一起,刺杀了王孙灵,然后又销声匿迹,直到我们遇见红衣人和四百六。

“沈家后因为守城有功,所有人都对他感恩戴德,渐渐没有了风言风语,沈家人也事事小心,万一露出了马脚,他这个城主可就当不下去了”。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甚至对子孙们都隐瞒了真相。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多少年后,沈家出了个胆大妄为的沈如斯,因为一句戏言,怒闯玉砚雪山,现了原形。

“老百姓一下就炸了,不肯善罢甘休,让他们出来给个说法,为啥沈家的后代变成了妖怪,和当年攻城的那些家伙一模一样?”。

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影响之大,连万里之遥的都城都知道了,为了平息民愤,委派大员接管了同益城。

沈家人只能上下打点,拿出大把的银子,将此事硬压下来。

“有一个叫沈朝议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胡小铃提起过。

“哥,我要是说错了,你别不高兴,按道理来讲,这个人才算是沈鹤鸣正儿八经的后裔,只是受到母亲的牵连,成了叫花子,沈家后看在那一点骨血的情分上,收留了他”。

然而,就是这一念之仁,差点没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爷爷嘴里常说一句话,升米恩、斗米仇,沈朝议的子孙过惯了这种被人接济的生活,稍有点不如意便心生不满,做梦都想回到大都尉府……”。

如今的同益老宅。

碰巧那时候又生了三趾鸟妖案,有怪鸟夜入民宅,盗取财物,放火伤人,一周数起,最后连官府的大印也不翼而飞。

清晨老爷一升堂,一地羽毛。

“沈家人的嫌疑最大,可是没有证据,当官的也不能指名道姓,我猜是因为拿了他们不少好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直到有一天,沈家在老宅宴请各位官老爷,酒坛打开,竟然是满满一坛子红土”。

用干燥的欢喜花,研磨成的粉末。

有个沈家后生,还傻了吧叽的抓出来一把,闻了闻,当场痛苦哀嚎,腋下生出五彩翎毛,尖爪刺破鞋袜,满地打滚。

混乱中,酒坛被人踢碎,整个庭院笼罩在红色的雾气里。

官老爷被熏的头昏眼花,喝令手下立即将其乱棍打死,尸体拖出去,倒吊在城门楼子上。

也不知道这位老爷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竟然没派衙役把守老宅。

沈家人趁机逃窜,上头很快听闻此事,责令清妖孽、安民心,格杀勿论,一家几十口无处藏身,迫不得已冒险上了雪山。

“干吗往山上跑呢?”。

这是要破罐子破摔?。

“后面有追兵,拖儿带女的,也是逼的没办法了,男人们自愿滚入花丛,变了身,准备拼个你死我活”。

圣女寨的人也吓了一跳,一时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这群半人半鸟的怪物是什么,沈家女子纷纷跪地哭求,族长动了恻隐之心,合力将官兵赶下山去。

“外人进不了圣女寨,只能在远离花丛的地方,搭了几个木头屋子,圣女不仅让人送来了食物,还有圣水,担心他们受到欢喜花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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